根据《天津工业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与培养管理办法》(津工大[2022]116号)文件精神,我校按规定进行了2023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选拔工作。现将2021级硕士申请硕博连读拟录取名单和2022级硕士进入硕博连读过渡期名单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4月13日—4月26日。公示期间,考生如有异议,请与天津工业大学研招办(电话:022-83955016)联系。最终录取名单以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及教育部审定为准。
研究生院
2023年4月13日
附件1:2021级硕士申请硕博连读拟录取名单公示.xlsx
附件2:2022级硕士进入硕博连读过渡期名单公示.xls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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